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發起的“四川信托-匯贏50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以下簡稱“本信托”)于2016年06月15日正式成立。本公司作為受托人,始終堅持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原則,忠實地為委托人管理、運用及處分信托財產。2018年04月08日,本信托終止,現將本信托的清算情況報告如下:
一、信托項目概況
(一)信托項目名稱:四川信托-匯贏50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
(二)信托相關主體
1、委托人:安徽固鎮新淮河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受益人:安徽固鎮新淮河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4、信托經理:鄒建超
5、保管人:中信銀行成都分行營業部
(三)信托期限:2016年06月15日至2018年04月08日
(四)實收信托資金:人民幣300,000,000.00元
二、信托項目經營管理情況
(一)信托財產的管理運用情況
委托人基于對受托人的信任,將其合法持有的資金交付給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的約定,將信托資金用于用于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補充借款人流動資金。。
(二)信托資金管理情況
我公司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本信托計劃在中信銀行成都分行營業部開設了單獨的信托財產專戶,并建立了獨立的會計賬戶對信托資金實行單獨管理和核算。信托期間,資金運用正常。
(三)信托資金運用重大變動情況
無。
(四)涉及訴訟或損害信托財產、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情況
無。
(五)信托合同規定的其他事項
無。
三、信托項目收益及分配情況
截止本報告日收益及分配情況如下表:
四、聲明
至2018年04月08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遵從《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設計并完成了本信托計劃的運作,并依照《四川信托-匯贏50號單一資金信托合同信托合同》的約定,履行了受托人義務,實現了信托目的。
根據合同約定,委托人(受益人)在信托清算報告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就其中所列事項解除責任,特此聲明。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