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您好!感謝您投資于我公司推出的“四川信托-盛世景1號新三板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以下簡稱“本信托計劃”)。我公司作為受托人,現向您報告本信托計劃成立后2018年第2期(2018.1.31-2018.4.30)的信托事務管理事宜。
一、信托計劃基本情況
1、信托計劃名稱:四川信托-盛世景1號新三板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2、信托計劃受托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3、信托計劃成立日:2015年7月31日。
4、信托計劃存續規模:人民幣肆仟零捌拾萬零柒仟捌佰元整(¥40,807,800.00元)。
5、信托計劃期限:預計為2015年7月31日至2017年7月31日;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人根據投資項目運行情況,申請將深圳前海盛世泰金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基金存續期延長1年,信托計劃期限相應延期,本信托計劃期限延期至2018年7月31日。
6、信托計劃保管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7、信托財產專戶開戶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報告期項目資金運用情況
1、本信托計劃運用信托財產的方式是:
(1)受托人根據投資顧問出具的投資建議將信托資金通過合伙企業投資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擬掛牌公司股權、掛牌公司股票;(2)認購信托業保障基金;(3)閑置資金:信托計劃存續期間,若有閑置資金的,則可以投資于銀行存款、貨幣基金、國債等高流動性資產。
2、截止本報告日,受托人根據信托文件約定,對信托資金進行運用;投資于合伙企業的資金,部分已根據投資顧問的投資建議在信托文件約定的范圍內對外進行投資。
三、信托財產管理情況
1、自本信托計劃成立起至本日,受托人恪盡職守、勤勉盡責、謹慎管理,忠實履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項目信托文件的規定。
2、本報告期間,本信托計劃信托財產未發生不良變化,風險可控。
3、截止2018年4月30日,合伙企業份額凈值為0.973(投資所持股權均按成本法,尚未形成收益,計提管理費、托管費,因此凈值為0.973)。
四、期間信托利益分配情況
根據信托文件的約定,本報告期內未向受益人進行收益分配。報告期內,未發生影響信托收益的不良變化。
五、信托執行經理情況
本報告期內,信托執行經理無變動。
六、重大事項說明
本報告期內信托計劃無重大事項說明。
七、其他事項。
無。
信托執行經理:石原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